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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财产保全法律 服务为先 顺顺法务咨询供应

上传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哪些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用提交担保?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2、诉中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哪些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用提交担保?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2、诉中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i力且经济困难的;(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i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3、执行前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证据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复制、鉴定等。东莞离婚财产保全法律

财产保全的措施。查封:法院将当事人的财产予以封存,禁止任何人处分或转移该财产。扣押:法院将当事人的财产移至他处,并责令其保管,直至案件解决。冻结:法院禁止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当事人办理资金转账、证券交易等业务,直至案件解决。没收:对于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法院可以予以没收。责令交付:对于特定的财物或者服务,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予以交付或者提供。财产保全的费用。申请费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按照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的一定比例交纳申请费用。担保费用: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以减少损失,但担保费用不应当过高。执行费用: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执行费用。东莞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为了保护财产的完整性、防止损失而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等。

财产保全一旦实施,会对被保全人名下房产和银行账户等产生查封、冻结等限制效果,自由交易受阻。因此为了平衡制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往往需要申请人申请保全的同时,自己也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当申请人保全错误时,申请人需要对被保全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申请方提交的担保就为被保全人因错误保全遭受损害时能够获得赔偿提供了有效保障。常见的担保形式有:现金、房屋等实物方式的担保以及财产保全保险以及保函等保证方式的担保。同样的,被保全人得知自己的财产受限后,也可以反过来主动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以解除前述保全。比如被申请人急于使用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只要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法院就可以解除保全措施。这个就是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诉前保全,诉前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财产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必须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则是法院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i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使得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费用是否退还?一、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二、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请保全交纳的费用是依照该房屋的价值按比例计算的。根据国务i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Z多不超过5000元。”另外,根据起诉的法院不同,还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申请保全的法院。财产保全费用是不会退还,但并不一定要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出,这笔费用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只要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两种。东莞诉中财产保全解除

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做形式上的审查,这是由财产保全制度所追求的司法效率和价值目标所决定的。东莞离婚财产保全法律

财产保全的范围。被申请人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被申请人的动产,包括车辆、设备等;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等金融资产;被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可以保全的财产,包括被申请人的债权、股权等。财产保全的作用。保障判决执行的顺利进行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使得法院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防止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使得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仲裁或诉讼的效率通过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减少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机会,使得仲裁或诉讼的效率得到提高。东莞离婚财产保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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